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标段编号: BLS120062-07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 柘塘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投[2009]06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二、本招标工程概况:1、标段名称: 5号污水泵站工程2、工程地点: 县开发区柘塘片区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5、结构类型: 其他6、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7、工程合同估算价: 310.00万元8、招标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5号污水泵站清单中所有内容;最高时流量0.075m3/S。10、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648 万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五、资格审查方法: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中可选条件为: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提供资料: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非溧水区企业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诚信投标承诺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保证金确认函、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2013年6月~2013年11月的打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以上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八、其他:
1、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原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本地企业,需提供《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按时到场参加开标,否则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开标现在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5、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帐支票。(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以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汇票的形式按合同总价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1月26日16时26分到2013年12月3日16时26分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一康乐腾达雅苑05栋一单元1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宗超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晶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551264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