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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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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0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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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项目概况

1、 招 标 单 位 名称: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乐发改 [2013]30 号、 177 、 195 号)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招 标 项 目 名称: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 BOT 特许经营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 项目采用 BOT( 建设—运营—移交 ) 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报告、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污水厂,在特许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乐昌市环境保护局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25 年 ( 含建设期 )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1.25 万吨 / 日、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0.25 万吨 /日、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 0.15 万吨 / 日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BOT 模式,由中标人自筹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分别位于乐昌市城区、梅花镇、廊田镇

9 、招标项目实施期限: 必须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运营期限为 25 年(含建设期)

10 、招标项目计划投资: 三家污水处理厂总投资共约 8100 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乐昌市环境保护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 A4 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 A4 纸上递交)。

2 、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要求,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3 、合格投标人要求(可组成联合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项目接受独立申请人或不超过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企业。

3.1.2 、独立申请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共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3.1.3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 生活污水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临时)。

3.1.4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投标人的主办人可调配使用的资金应不少于 人民币 8000 万元 (须提供可调配使用资金的银行保函或承诺函或业主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1.6 、投资业绩:投标人的主办人或者任一投标人的成员应在过去 5 年内(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今)参与过 1 个或 1个以上的处理规模在 1.2 万吨/日以上 ( 含 1.2 万吨/日 )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运营经验、业绩。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填写投资业绩表,并提供上述投资业绩的证明文件(任何为本次投标临时开具的证明性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4 、报名人必须在报名前将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转入以下帐户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未中标者所交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在定标后十天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报名时未提交招标人开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财务收据的视为不具报名资格,不予报名。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5 、报名截止后,于第二天召开资格评审会,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6 、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 准时 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7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1 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审查申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的必须加盖主办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 1 )、封面;

( 2 )、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四,须有全部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3 )、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7 )、企业运营、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8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9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10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 11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符合项目等级要求的岗位证书复印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 12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 13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简历表、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 14 )、运营业绩的证明文件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以 A4 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 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9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 5 家,重新组织招标;等于或多于 5 家时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10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1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12 、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 标文件工本费每份 500 元、可行性报告或施工图等资料每份 1500元,(均售后不退)。

13 、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广东省投资招商网( http://www.gdtzzs.gov.cn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lechang.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3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2 、 3 日

上午 9:00 ~ 11:30 时,下午 3:00 ~ 4:30 时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3

资格审查申报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00 ~ 9:30 时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4

资格评审会、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 ~ 11:00 时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5

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1:00 ~ 11:30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4 日,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即发售招标文件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7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日,发售招标文件后即进行技术交底会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8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9

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1 2 日,上午 12:00 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3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 ~ 9:30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11

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 12 月 2 4 日,上午 9:30

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12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廖云双

联系电话: 0751-5551034

1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邹工、范工

电话: 0751-8616600

传真: 0751-8616600 电子邮箱: jsgszbb@163.com

14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附件一: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名 

姓 

职 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

项目部(现场):

 

 

 

 

1 、项目经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注: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待施工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

 

附件三: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姓 

 

性 

 

年 

 

职 

 

职 

 

学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程项目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质量等级

 

 

 

 

 

 

 

 

 

 

 

 

 

 

 

 

 

                         

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别填写。


附件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本着互相尊重、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招标”成立联合体进行投标,并确认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中承担各自的义务。 ____ 方经友好协商,就联合投标及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联合体主办人的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 __

各个成员有关本次投标的责任:

联合体成员( 1 )的责任:

联合体成员( 2 )的责任:

联合体成员(…)的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将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对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承担独自的和连带的责任;联合体的任何成员,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如果违约或退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导致联合体对招标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则联合体对招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上述全部损失;如联合体中标,各成员以合作分工的方式承担对项目的承诺义务。

联合体的管理:

、联合体各方同意并且确认各方之间是不可撤销的、独家的合作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联合体中标,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未参加投标的单位组织设计或施工。

、未经联合体主办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一方或其授权代表不能为联合体设置义务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 主办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协议于各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于下列任一情况下终止:

、如联合体未能中标,本协议终止于评标结果公布之日,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提前 / 延长终止,必须经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各自组织设计或施工的专业分工核准同意。

其他:

1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正本一式 _____ 份, _____ 方各执一份,作为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和投标文件的附件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办人(联合体成员 1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合体成员 2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合体成员……

 

 

签署日期: 年 月 

 

 

 

 

 

 

 

 

 

 

 

 

 

 

 

 

 

 

 

 

办理行贿档案查询须知

一、申请查询行贿档案需提供以下手续:

1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和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 、单位和个人提出查询申请时,应承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填写要求:

1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理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 、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表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 、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请投标单位备齐以上资料自行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乐城公主下路,联系人:李伍妹、邓莉,联系电话: 0751 — 6805122 )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连同其它报名资料一并交至交易中心。


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申请查询事由

 

工程名称

 

申请查询内容

 

 

 

 

签名:(印章)

 

科长意见

 

 

年 月 

查询结果反馈意见

 

 

 

 

软件操作员: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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