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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小湾青塘片、厂区三期进场主干管)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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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0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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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JL2013-ZB2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管网工程(小湾青塘片、厂区三期进场主干管)施工监理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连发改基建【2011】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后)9443919元 , 施工中标价为 ¥8050100 .00 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
本工程项目拟用地面积4.5942公顷。系连江县污水处理厂三期进厂干管工程,具体内容:(1)污水管网起端为连江县氨基酸厂东侧路延伸段道路工程第17#直径6米的圆形井处,终端为连江县污水处理厂三期进水干管分水井接入口,敷设DN1000的污水管总长201米;(2)污水管网起端为连江县污水处理厂三期进厂干管分水井,终端为连江县污水处理厂三期进水泵房进水口处,敷设DN1000的污水管总长175米;(3)连江县潘溪水渠截污管道工程,污水管网共分三个区域,包括敖江工业园区青塘村和清溪村的潘溪水渠,敷设DN300的污水管总长4.21KM。
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地点为:连江县境内;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6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取费标准的70%计取,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70%);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 8050100.00 元为基数进行计算,工程监理费为 17.36 万元;待合同签订时以本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 专业为市政工程,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监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要求。
3.1.4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
3.1.5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6 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7 投标人未在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1.8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8.1 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8.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近六个月、近三年、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六个月、三年、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城市污水处理或管网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3400元 的投标保证金。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04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上述原件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一楼 ;邮编:350500;
电话:0591-26225529 ;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77600转662,传真:0591-87877519
联 系 人:小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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