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工业园融创南景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水工业园融创南景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乐[2013]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融创南景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预算建安费约为973.34万元。本项目道路全长约950米,道路宽度为9米,主要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系统、路灯照明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
2.2质量要求:合格。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其中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的合同价款除工程变更外不作任何调整(包干项目)。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
2.5工期:180个日历天。
2.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投标上限为973.34万元。
2.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00元)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工程量至50%后15个工作日内则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30%;
2)工程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则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70%;
3)余下的工程款(扣除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审定后1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回;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说明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1) 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函(内容见招标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拟派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5) 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
6)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 拟派建造师具有广东省市政公用专业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拟派建造师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总公司或佛山分公司)近半年内(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8) 企业业绩为近三年(2010年9月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工程交易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供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9) 信誉、履约情况
a) 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b) 企业近三年内(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c) 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d) 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4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4.1.4、广东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注册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
4.1.5、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
4.1.6、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须未被有关部门锁定。拟派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的投标;
4.1.7、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账户变更,需一并提交变更相关资料复印件);
4.1.8、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4.1.9、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资格审查少于3家或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
4.3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应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4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 已报名的投标人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报名回执、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此表需由投标人下载后自行填写) 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4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联系电话:0757-87783721)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购买文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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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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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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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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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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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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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领)标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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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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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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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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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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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负责投标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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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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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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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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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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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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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单位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地方打√)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报名资料;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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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zhaoxin.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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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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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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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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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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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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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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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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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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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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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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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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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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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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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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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87380399
|
电 话:
|
0757-8778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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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757-8774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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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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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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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sszhaox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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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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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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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szhaox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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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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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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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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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