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GQ-20131128055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德区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一阶段)项目招标业务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47(万元),工期:自签订服务合同开始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止,最终服务期以实际时间为准(天)。
顺德区陈村镇污水收集系统二期(一阶段)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线总长约55.598公里,拟建管径D300~1200污水管网,工程由16个子项目组成:包括玉兰路~文登路~2号泵站污水主干管工程、2号泵站~文登路~仙涌人道污水主干管工程、大都村委污水管工程、花城居居委会截污工程、潭洲村委截污工程、绀现村委污水管工程、仙涌委污水管工程、南涌村委截污管、新城区污水管、合成路两侧截污管、陈村河北岸截污管、镇北大道及沿线截污管、广隆工业区截污管工程、勒竹区自流厂污水管工程及扩建1#、新建2#号泵站。工程建安费约3.7498亿人民币。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估价约为147万元。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不包含本工程项目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须登记有承接项目工作所需资质;即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资质)。
3.1.3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0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其他10.1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顺德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及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cun.gov.cn/new/index.php)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0.3.1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浩清源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22389208
传 真:0757-22312222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居委碧桂路东侧伦教污水处理厂
邮 编:5283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锦昌
电 话:28090676
传 真:0757-2809067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电 话:0757-22836708、22836735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