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海珠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重招)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海珠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CMJLCG-2013-GZ014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2月06日至201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CMJLCG-2013-GZ014。
- 采购项目名称: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海珠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重招)。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 服务期限:3年。
- 采购预算:179.894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名称: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海珠区垃圾压缩站除臭维护服务(重招)
2、项目编号:CMJLCG-2013-GZ014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数量:1项,服务期限:37个月。
5、最高限价:单厢站人民币1760元/月;二厢站人民币2420元/月;三厢站人民币2750元/月(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采购内容及数量:确定1家中标的投标人,对共22个垃圾压缩站除臭服务进行采购(其中17个已投入使用,5个未投入使用,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
-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公平竞争承诺书》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06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路133号4楼。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荔湾路133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慧民 | 采购人联系人: 陈益红 |
电话:81033189-8509 | 电话:34140915-824 |
传真:81035818 | 传真:34386291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号 |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91号宏宇广场D座17楼 |
邮编:510170 | 邮编:510000 |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