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四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A库区和调节池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GXS201311180391141530
1. 招标条件
响水县四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A库区和调节池已经响发改投[20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响水县小尖镇四丰砖瓦厂。
2.2 建设规模:库区和调节池投资额1575万元。
2.3 招标内容:施工。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标准。
2.6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施工。
3. 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特种工程(防渗)专业承包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 无在建工程,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标人承担过造价1000万元以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建设工程(含防渗工程)。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造价1000万元以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建设工程(含防渗工程)。以上业绩均以同一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主体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评、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选取投标价等于 最低控制价 ( 如 投标价没有等于 最低控制价的,则选择 大于 最低控制价 且最接近 最低控制价 ) 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按接近幅度顺序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投标报价接近评标基准价幅度相同, 选择分部分项费用低的排名在前。
最低控制价 为所有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如果参加 最低控制价 计算的投标人为8家或8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K,K 值在开标会议上由投标人代表从 96%、97%、98% 中随机抽取一个值确定。
5. 保证金
5.1 需缴纳保证金18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万元),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万元)。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施工单位施工队伍、施工装备完全到位且未发现转标、卖标、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现象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经响水县招标办备案后退还(不计利息)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5(万元),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6. 工程付款
完成垂直防渗工程且主要防渗材料进场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7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时审计结束付至结算价的8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时结清余款。
7.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 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 (网址: http://www.xsztb.net )“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如无法下载的,可与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5-87061889。
本工程招标过程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 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 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 (网址: http://www.xsztb.net )“工程建设-招标答疑和最高限价”等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8.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9 、计划开标时间
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 12 月 27 日15时(以招标文件或答疑为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www.jszb.com.cn )和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xsztb.net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响水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张良洪 联系电话: 13962040005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响水县城黄海北路
联 系 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0515-87061889
2013 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