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XZZB-BJJF-20131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管道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12]4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管道工程;
2.2 招标编号:XZZB-BJJF-20131201;
2.3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4 投资估算:约300万元;
2.5 工 期:430 日历天(含冬休期);
2.6 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010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查通过后,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 12:00时,下午15: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3)经办人身份证;(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8)近三年业绩情况;(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10)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人员的上岗证;(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14)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第( 1)、(2)项须提供原件,(3)项至(13)项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4)项须提供彩色打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157289766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58号
联 系 人: 荣廷燕
电 话: 0891-6868959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3 年1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