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排水工程北部片区主管线(污水处理厂至兴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县排水工程北部片区主管线(污水处理厂至兴仁路)建设项目
2、招标人:抚顺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515万,政府投资
5、工期:
6、招标范围:抚顺县排水工程北部片区主管线(污水处理厂至兴仁路)建设项目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 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招标文件将在网上发售,发售时间为: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 600.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超 联系电话: 18642356363
招标代理人: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临东 联系电话: 024-5244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