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郧西县夹河镇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鄂发改投资[2013]6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汉江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84 ﹪ 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6 ﹪ ,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大王沟村四组腰岭; 2.2 规模: 日处理垃圾27.3吨; 2.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 施工合同估算价: 约745万元;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 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10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少于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 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副本 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 ),在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于 报名同时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sy zbtb .com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庹秀琴 电话: 0719-8208350 招 标 人: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8号 联 系 人: 吕先生 电话: 1860004236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公园路6号 联 系 人: 叶兴波 电话: 13733583015、0719-8667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