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水厂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GDCX-FJZB13-386
合同编号:DGS-SB-2013-015
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有相应设计生产资质、业绩和经验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招标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大岗山水电站水厂、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等(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消耗品、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及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有一个授权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备制造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代理产品的相应制造许可证),具有近5年设计、制造过相同或更大标的物设备及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需附有合同副本及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和用户证明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是具有水厂及污水处理设备设计(环境或市政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制造能力的企业,或为长期代理类似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代理商(所代理的企业应满足以上设计制造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或所代理企业)在近5年内应提供过2个及以上类似规模(水厂日处理量5000m3及以上)的给水、污水处理设备,并具有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须附有合同副本及用户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和用户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 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 财务状况:
l 流动资金应能满足生产本标设备的资金周转需要;
l 2010、2011、2012年财务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如有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和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12月03日~12月09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6.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400-018-4000。
7.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2) 潜在的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接待中心一楼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北京市西三环六里桥北300米,马路东侧),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3)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标书费,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10-58056997,5805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8.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设备名称和规格标包号招标文件售价 (元)备注
1 水厂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1500元详细交货期参照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2.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卷第二章第2.6.2.4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4.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国电大渡河公司梯调中心
邮 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86896521
传 真:028-86896527
联 系 人:刘福坤
电子信箱:ddhjdwz@163.com
买 方: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石棉县挖角乡
邮 编:625409
联系电话:0835-8898099、18783535616
传 真:0835-8898106
联 系 人:先俊吉
电子信箱:dgsjdwz@sina.com
招标代理人: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14层
邮 编:100155
电 话:028-86896895
传 真:028-86896895
邮 箱:hysqhl@sina.com
联系人:秦洪亮
二○一三年十二月
附回执确认单:
四川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
水厂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投
标
人名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购买招标文件的标包号
拟投标的设备名称代理品牌
联
系
人姓 名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现金/电汇)
注:
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单位地址”应注明承办本次投标的部门名称。
4.“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5. 回执确认单传真至:010-58056993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附: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电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