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3GC0701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接线工程I标段环城西路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泵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接线工程I标段环城西路污水泵站。
2.2项目总投资:约306万元。
2.3招标控制价:306万元。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5招标范围: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接线工程I标段环城西路污水泵站潜水排污泵、车载式移动发电机车、生物除臭设备系统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的技术指导工作、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七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规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供应商;
(2)具有潜水排污泵、车载式移动发电机车、生物除臭设备系统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除进口产品外,潜水排污泵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水泵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纪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原购买单位无效,需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新的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至时间应当为开标前1至3个工作日),退还时间详见专用条款“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联系电话:0574-871871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湘萍
电话:0574-87849256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层
联系人:王皓
电话:0574-87864875
传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