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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李家铺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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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2-1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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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JSGC2013-62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李家铺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已由津发改招[20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总投入503万元,招标人为津市市李家铺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津市市李家铺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

1.2投资估算:503万元

1.3建设地点:津市市李家铺乡

1.4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及收集管网:收集管网总长2750米;污水处理站主要包括调节沉淀池、ABR折板厌氧反应池、植物净化吸收池等。污水站处理能力为600t/d。

1.5计划工期:12个月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合同原件为准);

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5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2.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递交方式: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具体操作: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 )“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李家铺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李家铺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2月16日到201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副本)、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7日09: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李家铺乡人民政府

地 址:津市市李家铺乡官堰居委会

联 系 人:鲁祖元

电 话:138750368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人:章锦锋

本项目联系电话:0736-3252288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俊

电 话:0736-425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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