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县远觉镇、清流镇、铜鼓镇三个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荣发改发【2012】491号、荣发改发【2012】492号、荣发改发【2012】4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治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运行调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2.2 工程规模:
以上污水处理工艺中必需有国家总量减排要求的动力曝气装置且必须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3 工程总投资:共计约938万元(其中:1清流镇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约335万元;2铜鼓镇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约309万元;3远觉镇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约294万元)。
2.4 计划工期:
(试运行期从各镇污水处理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试运行之日开始计算)
2.5 招标范围:中标人完成该项目所 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 厂区周边绿化除外) 的 全部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 工程内容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以及 试运行等各项工作内容。其中:试运行工作包括各镇污水处理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期内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试、运行与维护工作,相关运营人员的上岗培训,并确保招标人最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2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三个镇污水处理工程为一次性打包公开招标。
4. 投标报名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兴荣大厦)。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荣昌县兴荣环境综合整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华工程造价咨询
治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荣昌县昌元街道花园街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
99 号(老环保局) 世纪英皇北塔16-7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3-46740118 电 话:023-67897880
传 真:023-6789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