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 崇明县水务局 委托, 为其所需 2014-2016年度崇明县集镇污水处理站专业化运行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
一、相关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
2、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生活污水甲级” 和“工业废水甲级”;
3、 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4、具有相关施工资质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投标单位应具有 持有相应的运营管理和运营操作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运营操 作人员10名以上(含10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约情形,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或站无因超标排放而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生重大运营责任事故;
8、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 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9、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CM ZFCG2013-128
业主: 崇明县水务局;
采购内容: 2014-2016年度崇明县集镇污水处理站专业化运行服务
交付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环境保护部 颁发的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生活污水甲级”和“工业废水甲级”;
4、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施工资质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10名以上(含10名)的运营操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8、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9、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10、 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 四 、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3年12月 24 日-12月 27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1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12月 30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4年1月 14 日10: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逸鑫
联系电话:69696988转8577
传真:69699633
采购人:崇明县水务局
地址:崇明县东门路197号
联系人:徐民
电话:59611020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 12月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