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西路道路、排水截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城南西路道路、排水截污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8]657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南湖公司自筹资金及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城南西路道路、排水截污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3 、招标范围:城南西路道路、排水截污改造工程的土方施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电力埋管工程以及通江高排雨水管、堤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4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南西路,城南西路西起湘江大道,东至书院路,道路全长410.5米,路幅宽度37米,双向六车道,城市次干道。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6 、工程造价:约4400万元,其中道路工程施工约2100万元、通江高排雨水管约2000万元,截污工程约300万元(具体以公示的控制价为准)
7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2014年12月31前完工 ;
8 、质量标准:合格。
9 、保修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拟采用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5〈1〉)。
二、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6、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方可参与投标;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证明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还应满足:
A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B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合同中的投标。
C 联合体应确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 保证金开户名称:
(4)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城南西路道路建设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2月20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 、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2月24日 17:00 (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月10日 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九、招标人: 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