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人民政府的委托,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武清区黄花店镇污水坑塘水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进行公开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清区黄花店镇污水坑塘水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编号:WQCG2013-202)
二、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武清区黄花店镇污水坑塘水环境改善工程包括胜利化工厂、亨必达化学成物有限公司两个坑塘的污水和底泥的综合处置。1、胜利化工厂污水及污泥塘位于武清区黄花店镇四街村,(1)一个红色废渣坑塘面积约20000平方米,废渣深2米,(2)一个深褐色坑塘面积24000平方米坑深约2米。2、亨必达化学成物有限公司坑塘由两个相互连通的坑塘组成,位于黄花店二街,面积为120000平方米,坑深约6-8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武清区黄花店镇
3、招标范围:武清区黄花店镇污水坑塘水环境改善工程包括:污水和底泥的综合处置的工艺设计、运营、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08月31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10年以上环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3年以上环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备3年以上环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可接受联合体投标。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6、注册资本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同类工程指近年来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及以上的化工及相关行业的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四、招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案例(原件)、《外地进津备案通知书》、项目经理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其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加盖社保公章)等相关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五、报名登记时间、地址:
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注:投标保证金80万元,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以上费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毛学生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王军利
电话:22173068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022-22173322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