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市区2013年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污水管网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审[2013]7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博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四、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大市区。
3 、工程规模:工程 总投资约3000万元。
五、 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管径400—800m)。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
6.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具有 市政工程注册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给排水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专业为准,下同),且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
6.3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 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5 名,其中所学专业为市政类 2 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 1 人和给排水(或暖通) 2 人。
现场监理员:至少 2 名,且专业配备齐全。
现场监理组成员中至少1人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6.4 、 投标人须保证投标监理负责人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6月—2013年11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6.5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6 、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6.7 、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诚信保证金。
6.8 、 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监理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投标有效期
8.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
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 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工程设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设计进度给中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所有设计完成后,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待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CA 锁网上报名)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3年 12 月 26 日 9:00 时至 2014年 1月2日 17: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12月 26 日 9:00 时至2014年 1 月 7 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 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招标人(公章):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博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智倩
联系电话: 13905101610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监理大纲、人员配备、投标承诺、企业信誉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有效的投标人市政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 市政工程 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除总监外符合公告要求的现场项目监理组成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3年6月—2013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原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四、详细评审:
1 、投标报价(6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1.2 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报价不高于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的120%;
1.4 不低于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的8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2.1 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60分;
2.2 其它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2 、监理大纲( 20 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如下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17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1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2分。同时,评委可根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并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监理大纲的内容要求全面,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计划可行,对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程信息管理等进行控制的方法科学,管理措施全面、得当,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规划到位,监督机制健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工作依据;
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岗位职责;
3 )详细描述各施工阶段人员配备计划(包括人数、配备专业等);
4 )项目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
5 )对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与措施;
6 )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以及实施进程中如何对关键点进行控制;
7 )针对重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采取的主要监理技术措施;
8 )针对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9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方案。
10) 创优质工程及文明工地监控措施
11)行业廉洁自律措施
监理大纲不得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
3 、人员配备(10分)
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10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具有 市政工程注册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给排水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专业为准,下同),且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 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5 名,其中所学专业为市政类 2 人、电气(或机电安装)专业 1 人和给排水(或暖通) 2 人 。
4 、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答辩(10分)
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委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项目总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的得0分,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陈述答辩的得基本分9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评分范围为(9-10)分,得分计入总分,计分单位为0.01分。
同时项目总负责人不参加陈述答辩的不参加中标候选人排序,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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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 评标程序:
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投标价格出现严重错误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
三、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得分并列: 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
五、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六、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七、二号标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标志的规定。对违反者应认定作废标处理。
本评标规则如与本招标文件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