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石渠县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投资[2011]1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渠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 地方投资和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渠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11]1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62701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渠县尼呷镇
2.2 建设规模: 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19.5万立方米;平均垃圾处理19吨/日,服务年限达20年以上
2.3 计划工期 6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 / 元 。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1 月 21 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渠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 石渠县尼呷镇德吉东街16号
邮编: 627350
联系人:
电话: 0836—8622088
传真: 0836—86231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6-33
邮编: /
联系人:
电话: 028-64353639
传真: 028-6435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