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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其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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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0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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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2-017-03

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 经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青发改投【2010】250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渗滤液处理工程处理量为190t/d,出水标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参考工艺为外置式MBR+膜深度处理、总投资约为1.59632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青田县船寮镇绍坑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标段内容: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环保检测验收前试运行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和技术服务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并在环保验收合格后承担五年委托运营服务。概算约2262.99万元。;

2、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同时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 A、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自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日处理190吨及以上规模且按GB16889-2008表二及以上标准建造的渗滤液处理工程(时间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单独包封递交):a、项目合同;b、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环保验收证明材料;且上述材料能够体现出具时间、规模、出水标准、项目特征); B、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自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运营过(或正在运营)一个日处理190吨及以上规模且按GB16889-2008表二及以上标准排放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同时符合环保部门排放检测标准【时间以运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单独包封递交):a、运营合同;b、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渗滤液出水水质监测报告;c、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否则无效);且上述材料能够体现合同签署时间、规模、出水标准、项目特征】; (4)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B、施工负责人(建造师):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②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③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职务(无论是否办理过变更)的项目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非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C、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配备不少于1人;②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 (5)其他要求: A、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类合格证、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齐全有效。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提供的企业任职文件确定; B、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施工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C、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D、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24日9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12月31日 至2014年01月07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4号位

招标人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52号

联 系 人:许荣峰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2、 0571-87631121、85836636

 

青田县中部组团重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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