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项目名称 |
2014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JJ13110602 |
||||||||||||||
招标人名称 |
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靖江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公司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中型 |
||||||||||||||||
建设地点 |
城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12月31日 9: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年1月7日 16: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如下: PE管材(HDPE双壁波纹管,规格:DN250、 DN300、DN400、 DN500) 1批,分二个标段,每标段约280万元。 2、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和3份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2 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1、申请投标人简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上年度年审合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1.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投标人至目前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1.4、提供投标货物制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产品检测报告等)。 2.1.5、提供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2.1.6、提供业绩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业绩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同时提供近3年内(2010年11月-2013年11月)单笔金额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相同货物的合同证明。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8、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在公告期内。 2.2、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时间: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地点: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5号投递箱。投标单位经办人于2014年1月7日16:00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等候,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4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陆万元,在2014年1月7日16时前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网上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
附件 |
|||||||||||||||||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靖江市中洲路9号行政服务中心附二楼 |
|||||||||||||||
电话 |
电话 |
0523-84901806、18961085558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施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