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铁岭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 、采购单位:铁岭市污水处理厂;
3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 、建设地点: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园艺村马蓬沟;
5 、建设规模:更换污水提升泵4台、厌氧池及缺氧池2座、中间提升泵站1座、絮凝反应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除臭滤池1座等污水处理设施;
6 、质量要求:合格;
7 、资金来源:贷款及自筹;
8 、招标范围和采购内容: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及自控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为设备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一个生产厂只能授权唯一代理商)。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1月10日。
2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4 、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2月13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 人:铁岭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 人:罗颖
联系电话:024-745708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 人:杨 洋 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铁岭市污水处理厂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