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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高校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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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10 20:38
浏览次数: 228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采购人电话:010-893514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华铁咨询大厦512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626、传真:010-83897190

2.资金来源:政府采购

3.项目编号:ZB-13-146

4.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号

分包情况

处理能力

配套情况

分包控制价

第 1 包

北京理工大学站

3 台 2t

具备水、电条件

5163569.86 元

第 2 包

首都师范大学站

1 台 1t

具备水、电条件

2298804.56 元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1 台 0.5t

本项目预算合计控制金额:人民币 7462374.42 元(含土建施工 )

5.采购用途:满足高校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需要

6.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6.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6.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6.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5申请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6.6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报名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7本项目申请人须为产品生产厂家,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6.8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日处理量大于等于1000Kg的同类设备制造能力,并有销售业绩。

6.9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日处理量大于等于500Kg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6.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7.资格预审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2014年1月10日-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逾期报名、送达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8.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华铁咨询大厦512。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9.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9.2、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审合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3、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银行资信证明中明确指出复印或涂改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9.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7、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自有微生物菌种(需提供投标单位自有菌种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微生物菌种合格的检测报告(需附报告关键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具有自主研发设备能力(需提供投标单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供应商核心技术先进性证明(需提供专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的相关检测报告(需附报告关键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供应商提供2个(含)以上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单台设备日处理量大于等于1000Kg的同类设备销售案例的相应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需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供应商提供2个(含)以上日处理量大于等于500Kg,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运行业绩(附用户使用报告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8)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8、如为联合体,设备供应商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9.9、公司宣传册等其它申请人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

9.10、以上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实。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送达要求:

10.1、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编写并按上述顺序胶装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每份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副本,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注明申请参加的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

10.2、申请人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1.资格审查:

由谈判小组审核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资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谈判。如果合格的申请人多于3家,谈判小组将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确定3家申请人并邀请其参加谈判。

12.资格预审文件送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华铁咨询大厦512。

13.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14.谈判时间: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15.项目联系人:王英男 吴菲 尹潇雨

电子邮箱:wangyn@becc.com.cn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626、8622  18600919000

传真:010—83897190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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