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屏县汇源路修缮改造工程(BT项目)施工招标采用BT模式招标,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已由石发改【2013】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 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BT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汇源路。
2.2建设规模:全长4174.89米,宽46米。工程内容:沥青混凝土道路、桥涵工程、灯光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燃气管道、弱电工程、人行道、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
2.3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项目回购期:本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招标人采用三年制回购中标人投资部分的产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加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有国家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4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月9日至2014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清单光盘每套2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 www.hhzy.net )报名并至5.4条规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
5.4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信息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1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
5.5所有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兴民小区门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20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 www.hhzy.net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www.ynggzyxx.com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陈青
地址:石屏县喜燕街
邮编:662200
联系人:韩西屏
电话:1388732952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郭常兴、王媛
电话:0873-4859153
日期: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