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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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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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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关于

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ZYZB(P)-[2013]-0605

采购编号:YZC2014-GB-02

1.2工程内容:该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双河营新型农村社区,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1.3质量标准:合格( 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4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单位有近三年以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外地 市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叶备案介绍信(按平建【 2011 】 137 号文件执行) ;

3.6 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

3.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叶县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开标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3.8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报名人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至少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报名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月13日-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九龙路西段路南,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报名,经审查资格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任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

联系人:王小召

联系电话:0375-3671589

传真:0375-367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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