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斜桥镇光明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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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海宁市斜桥镇光明村联星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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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
污水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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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海宁市斜桥镇光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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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造价 |
约 2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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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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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于 2014 年 4 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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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主要收集 光明村联星组 生活污水,共计 38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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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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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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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 (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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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 上午 8 : 00-10 : 30 下午 13 : 00-15 : 30 (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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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XQ2014-03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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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3-87508381 |
报名材料 |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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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海宁市斜桥镇光明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至少2个岗位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提交证书复印件) |
5 |
流动资金 |
具有 20 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6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提交证书复印件) |
7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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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 《进嘉施工备案证》 证书复印件 |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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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