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红梅路污水工程、人行道工程(袁光大道—章华南路)南侧 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潜江市红梅路西扩(含二支渠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潜江市红梅路西扩(含二支渠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计划工期
2.1 本工程总投资约550万元;
2.2 项目建设地点:潜江市红梅路(袁光大道—章华南路)南侧;
2.3计划工期: 150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工程付款方式:“433”付款方式。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 2014年 1月17日至2014年1月21日,每日上午8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潜江招标网网员证、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证复印件,信誉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施工备案证原件,到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一律不得报名。
4.2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已转账方式将信誉保证金30万元汇入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账户,并凭信誉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转为履约担保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2月 20日上午9时,地点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市招标办将限制投标人在潜江市的投标资格半年,时间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同时在潜江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潜江市招标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江市红梅路西扩(含二支渠改造) 代理机构: 华康代理公司
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 人: 肖 丽
电 话: 13377943999 电 话: 13085141008
传 真: 传 真: 0728-6955193
2014 年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