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4] 0116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汽车市场二期市政配套道路完善工程已由晋江市经济发展局以晋经发审[2013]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2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包括规划三路和规划四路,其中规划三路全长164.572米,红线宽18米;规划四路全长135.526米,红线宽18米,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300。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管线综合等。具体详见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还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
地址: 晋江市新华街172号 ,邮编:362218 ;
电话: 15985702423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小区竹立园大厦办公楼5层508号,
联系人:小王, 邮 编:362000;
电话:0595-87377865 , 传真:0595-87862999;
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