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花桥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潜流式湿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PJZB-SG2013-028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花桥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浦江县花桥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潜流式湿地,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区内湿地、厌氧处理池、绿化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位于 浦江县花桥乡
2.3 施工计划工期: 3 个月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COD 、 NH3-N 、总氮、总磷四项指标达到《花桥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设计方案》规定的标准。
2.5 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57 万元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在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范围内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
3.6 投标人不在被暂停浦江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名录资格,且不在暂停期限内的。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4.2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交易席位费 300 元,上述费用缴纳后不予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1000 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 上午 11 时前汇至指定帐户。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14 年1 月27 日 14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 83 号)一楼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浦江县花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浦江县花桥乡 地 址: 浦江县文溪西路 62 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 陈青松 联 系 人: 楼晨阳
电 话: 13706893975 电 话: 18329017168
传 真: 传 真: 0579-8808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