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服务性项目法人招商(二次)招标公告
庐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庐江县城市管理局(行业主管单位)的委托,现对“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服务性项目法人招商(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 2013LJGZ1181
2、项目名称: 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服务性项目法人招商(二次)
3、工程地点: 经县规委会同意,拟选地址位于泥河镇沙溪铜矿龙王顶新尾矿库附近,距离县城9公里左右,位于庐城、泥河、柯坦三镇交界处,紧邻泥河沙溪铜矿的龙王顶尾矿库的蛇形山堆土库区内西南角。
4、建设单位: 庐江县城市管理局(行业主管单位)
5、工程概况: 经县政府批准,庐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庐江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服务性项目法人招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规模: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25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主要处理庐江县县域内生活垃圾,进厂垃圾为未分选的城市(镇)生活垃圾。各类污染物排放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限值,其中:二恶英、烟尘排放须达到欧盟2000标准。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臭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批复为准。招标范围: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商招标,特许经营期为27年(含建设期2年)。
6、项目概算: 25000万元
7、招标类别: BOT法人
8、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近三年(2010-2012年)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为本项目所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3、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日处理能力250吨以上发电项目的业绩,其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包括在建和已签约项目;4、如为外国公司,其国内注册全资子公司须提供足以证明其为该外资公司投资注册的证明材料,其总公司应对项目公司履行特许经营签协议产生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须向本工程的项目公司注入外资;5、不允许存在隶属关系或投资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 项目经理
资质: 项目负责人需有管理类似项目(日处理能力250吨以上发电项目的业绩,其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的业绩,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01月21日--2014年01月26日 (上午: 08:00--11:30下午: 14:30--17:00)
2、报名地点: 网上
3、报名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单位:庐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自来水厂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 张先飞
电话: 0551-87324695
传真: 0551-87322487
邮箱: ahljzbgs@163.com
邮编: 231500
五、其它事项说明:
工程类(非电子评标类):凭证审核疑问咨询:0551-87388115 周运新;请于上传凭证照片两小时后查看是否通过审核,若没审核再电话咨询。A、投标单位请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或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网(www.ljzgb.cn)找到本项目招标信息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点击下方的 “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的页面右上角的—“投标单位县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B、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含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及现金缴费。C、投标单位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和答疑文件),过报名期限无法下载。D、投标单位应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收款方、账号及开户行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E、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编号(2013LJGZ1181),且在招标编号后写上报名人姓名, 二次报名需在凭证上注明“二次”,否则审核不通过。未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工本费有效缴纳凭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F、开标时请携带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G通过点击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网(www.ljzgb.cn)首页“ 网上报名相关资料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资料 。H、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庐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将依据《庐江县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