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2014年1~3月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采购的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1月21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 法》 等有关规定 , 现 就 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进行招标。根据本次招标标的物的特殊性,经绍兴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认可,决定参照限额内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 合格的 投标人 前来 投标 。
一、招标 项目:
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阳离子固体聚丙烯酰胺(PAM)采购。
二、招标 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招标固体PAM采购项目分用于离心机脱水车间,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生产需求为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 人 资格要求 :
1、国内外直接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外币注册资金按当日汇率折算),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年生产能力不小于2000吨,提供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12、2013两年内与单家污水处理厂单份合同数量不小于30吨或累计供货数量不小于150吨,提供对应数量的合同与发票复印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备注:采购人将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续验证,一旦确认存在虚假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四、 报名、资格审核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等: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 1 月 23 日,下午 16 : 00 ;
资格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4年 1 月 24 日,下午 16 : 00 ;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 2014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 30 ,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 :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兴滨路与北十一路交叉口,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楼企管部(2 )。
五、 投标截止时间: 根据招标试验安排另行通知。
六、投标地点: 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楼企管部(2)。
七、开标时间: 根据招标试验安排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 绍兴县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未中标单位1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轶超、俞国苗 联系电话: 0575- 85523756 传真: 0575- 855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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