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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埋填区建设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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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1-2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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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埋填区建设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埋填区建设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埋填区建设及监理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10号

2.3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2.5建设工期:施工标段:自开工之日起30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6项目内容:填埋库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导气系统、填埋场区土方工程、道路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有内容。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施工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格,项目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2014年1月24日以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报名。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报名。

(以上施工、监理标段材料需各提供原件且提供贰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4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大河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联系电话:159038671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373—3077098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4年1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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