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紫金汀招字[2013]第017号
本招标项目 长汀县河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龙发改审批【 2012 】 7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河田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长汀县河田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长汀县河田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 1000 万元人民币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污水收集管道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问题通知、工程预算清单项目 ;
4.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 上资质必须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
2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 “B” 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1 、已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 ( 注册建造师 ) (携带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在开标现场验证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时,无法当场出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者,视为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无效。
5、 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6、 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可于2014年01月23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到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驻长汀办事处(地址:长汀县环城北路43号,交警中队旁)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8、 本工程开标时间:2014年02月 1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9、 本工程评标方法 采取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10、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长汀县河田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长汀县河田镇柳泉路 1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钟先生 18905977305 胡先生:1895082962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地址:长汀县环城北路43号,交警中队旁,邮编:366300;
电话: 0597-6630688传真:0597-6630688;
联系人:王先生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