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四区)材料供货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锦市城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发改发[2009]3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盘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四区)材料供货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陆家乡陆家村 。
2.2工程规模:600t/d
2.3合同估算价为 230 万元。
2.4招标范围:防渗材料等供货。 。
2.5工期要求: 2014 年 3 月 15 日开工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3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是具有同类项目中防渗材料供货业绩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厂商授权函);
3.1.3投标的材料须具有同类项目中防渗材料供货业绩。
3.1.4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至 2014 年 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至 2014 年 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lnzb.cn )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 陆家乡陆家村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邮编: 124010 邮 编: 124010
联 系 人: 司冉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13581774725 电话: 13709875129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联系人:高 原
电 话:0427-2835656 0427-283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