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盘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四区)施工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盘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四区)施工
3、建设地点:陆家乡陆家村
4、估算投资额: 65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填埋区四区工程,填埋区为分区隔堤4-5以东填埋4区工程(含分区隔堤4-5),环场道路分为北侧道路和南侧道路,北侧道路为从已完道路修建到1号阀门井附近,长104米,南侧道路为从已完道路修建到2号阀门井附近,长243米。此外还包括临时道路、翻修道路和路灯工程,相关内容见清单说明。
7、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7月15日(新建的填埋场四区必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能够收纳生活垃圾)。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二、投标企业及人员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报名: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8日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和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18日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2014年3月6日9:30时
招标单位: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盘山县陆家乡陆家村
联 系 人:司冉
电 话:13581774725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13709875129
邮 编:124010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 原
电 话:0427-2835656 0427-283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