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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丁楼净水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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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2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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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人: 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徐州市丁楼净水厂工程
工程地点:    
项目批准机关: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4/2/27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4/2/27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蒋昊
联系电话: 0516-80802220
公告发布日期: 2014/2/17 17:35: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4/2/21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徐州建邦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丁楼净水厂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为8572万元。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新建取水泵房、制水流程构筑物、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施工招标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土建及安装工程。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自200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40万吨/日(含)或以上规模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在建或已完工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再生水厂工程、自来水水厂工程或净水厂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 万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2月 17日至2014年2月21日。

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2月 17日至201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新城区镜泊西路)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4 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处 (新城区镜泊西路)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8、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3)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9)投标申请人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证明资料(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已完工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工程竣工报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10)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11)未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3)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胡杰 电话:0516-80802305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蒋昊 电话:0516-80802220 传真:0516-80802230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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