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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新城开明中学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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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2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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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淮安市清浦区新城开明中学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已经进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淮安清浦新城开明中学院内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工程范围:包括校园内部沥青道路工程、嵌草砖路面、石材路面、雨污水管道工程以及给水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规模: 约550万元
(5)计划工期: 75个日历天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 2014年2月 17 日至2014年3月 9日 ,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505元。
5、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资质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5) 项目经理资质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7)申请人是淮安市本地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外地进淮企业须办理《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和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进淮注册备案手续;
注:进淮备案企业分为省内非淮企业和省外非淮企业:省内非淮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清浦工业园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建筑工程资格审查备案通知书。(附:办理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浦区行政中心316室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办理:a、企业法人委托书;b、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原件;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d、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⑴外出施工介绍信⑵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⑶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e、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省外企业只需要提供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审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3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10)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审查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11)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后审的审查(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连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 月 10 日下午14时 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授权委托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清浦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17-83515878
13、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立群 电 话:0517-83720188
14、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4年2月 17日至 2014年3月9日。
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招标办(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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