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14]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疏港公路路面及管综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3]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乐市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疏港公路路面及管综工程设计招标。
2.2建设规模:工程起点位于省道201线K264+700,路线呈由东往西行进,全长2202米,宽12米,双向2车道,水泥砼路面,同步建设有污水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附属设施,工程投资约2300万元。
2.3建设地点:长乐市松下镇
2.4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 道路设计时速为城市次干道60km/h,路面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路基宽度为12米, 水泥砼路面。
2.5设计周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5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6招标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
2.7内容: 包括外业数据采集、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等 以及后续因方案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服务指导(含派驻工地技术人员代表处理设计变更及派出各专业设计人员处理施工中涉及的有关设计问题,必要时指定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等,其他未尽事宜的设计内容。
2.8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在近五年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承接完成一项单条里程不低于3km的二级公路设计业绩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 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工程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且在近五年内(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承接完成一项单条里程不低于3km的二级公路设计业绩;
3.5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招标项目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3月19日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 。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5.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在汇款凭据注明用途。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 长乐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fjcl.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乐市西洋中路299号;邮编:350200;
电 话:0591-28825733 ;
联系人: 张 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184号珠宝城5层B区,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828575传真:0591-83821575;
联系人: 唐 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乐市松下港区山前作业区疏港公路路面及管综工程设计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