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固体废弃处理场尾水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CS-2014-02
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尾水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已经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3]518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 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望城区桥驿镇黑糜峰片区,尾水外排管道起于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污水处理区(黑坝水库处),沿黑糜溪、沙河岸边农田行径,终点接入开福区新港污水处理厂。本工程尾水管为承压管,管材、接口、埋深、敷设、基础、防腐等施工要求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给水管道有关条文执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径 DN400 外排管、新建部分管道支架、压力检查井、排气井、排泥井等配套设施。 工程费用约 1620 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招标范围: 管道扩容改建工程量主要包括铺设 13.1kmDN400 的聚乙烯管( PE )排水管, 拆除部分既有 DN300 聚丙烯管( FRPP )管道,并配置若干 Ф1200排气井、Ф1200排泥井、Ф1200压力检查井、DN50排气阀、DN100排泥阀,PE弯头、管架、支墩、支架、混凝土包管等设施 ,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质量标准: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 90 天(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 按照 “ 长住建发 [2011]165 号 ” 文的综合评估法( Ⅰ ),报价按附表 5 ( 1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 , 且只对总报价评分。
二、 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①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④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⑤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 2010 】 109 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⑥ 、技术负责人和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⑧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为长输管线工程,涉及两镇辖区多个自然村、组,且管道大部分敷设于农田、菜地及横穿多个乡村级公路和水利设施,施工环境复杂,协调难度大。为使项目顺利推进,确保按时完工,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协调施工环境的能力,并书面承诺负责承担所有施工方面有关的协调工作。
三、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2 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3、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含) 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 “ 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尾水外排管道扩容改建工程 ”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含) 17:00 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 00 时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1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2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csjszbb.com
3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八、 根据长发改【 2013 】 197 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 [2012]816 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