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松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阿坝州松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2]1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0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127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阿坝州松潘县城南侧岷江下游青云乡。
2.2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0.4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按远期0.8万吨/日规模建设公铺设施,铺设厂外截污干管12.245公里(管径为DN400-DN600玻璃钢夹砂管)。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投标企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其注册资本金的5倍,有修正时以修正为准)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 证》,(201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B、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潘县川主寺自来水厂(松潘县川主寺镇漳腊新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4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地 址: 松潘县进安回族乡顺城路
邮 编: 6233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37-7231683
传 真: 0837-723168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5号1306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7088731
传 真: 028-8708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