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_ 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的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4]025号的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泉发改审[2012]139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256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梅山镇 ;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以施工现场环境为准 ;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3 月,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另加缺陷责任期止。
1.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始实施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1.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以及自筹。
1.7 据南委办[2010]15号文件,本工程实行《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可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至开标前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和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nazbcg.com/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统一出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招标图纸另计 (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0595-22538589 ) 。截标前仍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类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资格 ,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 ,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选取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贰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 17:00 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提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重新上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应随带本人身份证 )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 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 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 150598869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津淮街霞淮花苑原老人活动中心二楼 邮 编: 362000
电 话: 0595-22538589 传真: 0595-22538589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 :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