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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BOT项目法人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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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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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BOT 项目法人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 [2013]250 号、穗南发改项目 [2013]299 号文批准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BOT 项目法人招标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BOT 项目法人招标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20-399 1215 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 158 1330 383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项目概况:

( 1 )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新建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 ( 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再生处理设施 ) 、污水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污水处理规模为 1.8 万吨 / 日,再生水处理规模为 0.5 万吨 / 日,投资约 1.3 亿元。

( 2 )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新建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 ( 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再生处理设施 ) 、污水提升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建设污水厂外湿地人工湖及滨湖景观。污水处理规模为 3.5 万吨 /日,再生水处理规模为 1 万吨 / 日,投资约 1.8 亿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五、 本次酬金 

1 、 项目招标代理酬金: 按国家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及投标单位的下浮报价计算。

2 、 项目 咨询服务 酬金:以总价承包不超过 60 万元报价计算

六、工程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项目总投资:

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 、招标内容: 依法组织上述两个项目的 BOT 项目法人招标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和咨询服务,包括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特许经营协议文本;污水处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测算;组织招标答疑、开标、评标会议;为业主提供 BOT 项目法人招标全过程的经济、技术、法律、商务等方面的招标咨询意见或咨询服务;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报告;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  项目总投资 :约 3.1 亿元 。其中: 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投资约 1.3 亿元;横沥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和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投资约 1.8 亿元。

九、 招标代理服务期: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 )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 资格;

、 投标人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档案 IC 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工程类中 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报名资料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由不多于两个企业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之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4 年 月 17 日至 2014 年 月 21 日 ( 上午 10 : 00 ~ 11 : 30 ,下午14 : 00 ~ 15:3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以下资料须自行增加封面并装订成册提交: a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对) ; b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c 、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d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e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f 、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份(附件一) 投标担保 一 万元 ( 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 投标报名费 100 元 / 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5 窗口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电话: 020-399 1215 2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 )、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tzzs.gov.cn )、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其它说明: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 IC 卡。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一四 年 三 月 十一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同时承诺:

1  申请人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  申请人没有 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  申请人没有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 、 申请人在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BOT 项目法人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四 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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