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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环卫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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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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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环卫设施

 

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对 其所需的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谈判。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环卫设施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编号:XGCG2014-02

五、谈判内容:选取价格优惠且信誉良好的供货商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政市容管理局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进行供货

第一包: 3吨勾臂式垃圾箱 240个和果皮箱 700个

第二包: 智能垃圾房 3座

第三包: 密闭式垃圾房 37座

 

第四包: 密闭式垃圾房 23座

注:本采购项目分为四个包,考虑到本项目各供货地点距离较远,不方便管理等因素,要求该项目中第三、四包货物不能兼中兼得,第一包所需货物必须在 4月 10日前完成供货总量的 30%, 5月 15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所需货物须在 4月 10日前完成供货总量的 30%, 5月 15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同时还需拆除原址上的构筑物。

 

六、报名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谈判内容);

(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5)投标人必须在新疆本地具有一定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在乌鲁木齐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及专责技术人员,能提供及时、上门、优质的售后服务,须提供加盖公的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 6)投标人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同业绩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注:第一包投标企业要求:在开标前一天,必须将货物样品送至开标地点,并自带拆解工具(铁皮剪、小型电动切割机、扳手、卡尺等测量仪器),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要对样品进行破拆,检测样品尺寸是否与标书要求一致;第三包、第四包投标企业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有 ISO9001:20质量认证体系的企业优先,投标报名时必须出示产品专利证书或专利企业对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3月 13日至 2014年 3月 19日,北京时间上午: 10:00-13:00,下午: 15:30-19:00(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资料均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前往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街 257号三楼 305室)报名,资质合格者可以购买谈判文件。各投标人报名结束后,自行至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 /份,售后不退。

( 3)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报名时需缴纳支票)。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2014年 3月 20日上午 11: 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庆煜

联系电话: 0991-3776665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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