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丁桥镇新仓村 4 组、 5 组、 6 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丁桥镇新仓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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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海宁市丁桥镇新仓村4组、5组、6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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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
本次设计管网为收集农户生活污水及废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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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海宁市丁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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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投资 |
约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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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共计100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及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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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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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45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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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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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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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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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4 年 3 月 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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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DQ2014-18# |
联系人 |
骆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67303011 |
报名资料 |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 ;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B类证书;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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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丁桥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丁桥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丁桥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二个岗位的A类证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 ( 或建造师 ) 资格 |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6 |
企业类似 业绩 |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1个,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 (必须提供)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流动资金 |
具有2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
8 |
进嘉施工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9 |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