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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其他;城市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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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5 14:11
浏览次数: 118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
HAX20140226141214613
项目名称:
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4/3/13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4/4/3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0140226141214613


 
   
   
   

南通市建设工程 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县城北凌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发改投资(2012)339号 。项目业主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海安开发区221省道东延南侧,沈海高速西侧 ;

(2)工程规模: 总设计规模为4.9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吨/日 ;

(3)招标范围: 土方、排水【中心河—立公河泵站污水管道:西起中心河西侧370m迎宾泵站消能井,东至立公河泵站,主管道管径为DN1200—DN1400,支管管径为DN300—DN1200,全长2333m;晓星大道路口污水管道:从WC21-WC23井,主管道管径为DN1200—DN1400,支管DN800,全长107m】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年12月01日 到 2014年12月31日 ;工期: 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40226141214613 其他;城市水处理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1200.00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管道工程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管道工程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业绩:200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管网工程(提供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00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4月03日 9:0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4年03月13日 到 2014年04月03日 09:00:00 止。

   
7.其他事项  
   

本标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4月10 日-2014 年8 月8 日;工期:120日历天。以招标文件为准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适用于资格后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预审更新、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财务状况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企业信誉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项目负责人资格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其他要求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联合体投标人 参见“投标人须知总则”2.1条款细化填列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20分)

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远程评标。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60-2.00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1.60-2.00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60-2.00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1.60-2.00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1.60-2.00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0-2.00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1.60-2.0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60-2.00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60-2.00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60-2.00分

2.2.3工程造价评审(80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78分)

招标人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中的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C=A2×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 40%, 50%, 60%, 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市政工程为86%,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 海安县城东镇宁海南路195号5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张勇

联系人: 肖建华

电 话: -88812356

电 话: 8181957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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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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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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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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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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