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盐官镇群益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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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海宁市盐官镇群益村友谊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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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 |
污水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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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海宁市盐官镇群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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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造价 |
约 2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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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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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于 2014 年 5 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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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主要收集群益村友谊组生活污水,共计 50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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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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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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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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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 2014 年 3 月 14 日 — 3 月 18 日 上午 8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30 (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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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2014011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
报名材料 |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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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
6 |
企业类似 工程业绩 |
2009 年 1 月 1 日 以后竣工的类似市政工程 1 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的,合同中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工程造价等需由合同中的业主单位书面确认,确认的书面依据附施工合同后。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建造师)人选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 原件备查) |
7 |
流动资金 |
具有2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
8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9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