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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盐官镇新星村11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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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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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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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村11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

工程内容

污水管网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村

建设造价

约 27 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于 2014 年 5 月底前完工

 

工程规模

主要收集新星村 11 组生活污水,共计 41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联系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报名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 2014 年 3 月 14 日 — 月 18 日

上午 8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30 (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4010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73-87238807

报名材料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备注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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