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工程名称 |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村11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 |
||
工程内容 |
污水管网工程 |
||
工程地点 |
海宁市盐官镇新星村 |
||
建设造价 |
约 27 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工期要求 |
于 2014 年 5 月底前完工
|
||
工程规模 |
主要收集新星村 11 组生活污水,共计 41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 |
||
资质要求 |
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 及以上资质 |
||
联系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
报名地址 |
海宁市海昌南路 486 号金汇大厦 B 座 11 楼 |
||
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 2014 年 3 月 14 日 — 月 18 日 上午 8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30 (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2014010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
报名材料 |
1. 单位介绍信;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
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盐官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