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期工程 旋转喷雾半干反应塔、活性炭输送系统、石灰浆制备及干粉喷射系统成套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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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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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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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采购规模 |
1条610t垃圾焚烧锅炉配套的一整套完善的旋转喷雾半干反应塔、活性炭输送系统、石灰浆制备及干粉喷射系统成套设备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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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1.保证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性能考核。 2.保证机组全年累计运行不低于8000小时; 3.设备主体使用寿命达到30年。 |
供货期 |
按批次交货。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并可按买方要求予以延长,但最终交货时间不超过9个月,并且不发生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最大单体 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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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交货时间 |
201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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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 容范围 |
旋转喷雾半干反应塔、活性炭输送系统、石灰浆制备及干粉喷射系统成套设备、附件及所有相关输送管道、支架、平台、仪表、控制系统和就地仪表等相关的整套设备以及附属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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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配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投标申请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旋转喷雾半干法的应用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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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方可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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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报名时间 |
2014年3月 24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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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地 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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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
壹拾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 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手续费由投标单位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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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报名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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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集中报名后2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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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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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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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3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