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霞浦县医院 的编号为 0624-14150267 的 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设计及勘察项目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霞发改投资[2014]6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霞浦县医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设计及勘察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利埕村西南侧规划用地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二期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新增设床位700床。项目具体的用地及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4以下(含1.4);建筑密度:22.86%以下(含22.86%);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该地块规划建筑总高病房楼55米以下(含55米) 。建筑退道路绿线按霞浦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其余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4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421 万元;
2.5. 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设计及勘察 (包括 工程勘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 。
2.6.2. 内容: 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的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精装修)、结构(含地下室开挖的围护结构工程及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消防、空调通风、电气、建筑智能化、电梯、人防、室外总体、园林景观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等设计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满足上款要求的中方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中方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境外的建筑设计企业,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者组织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700 张床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9万m 2 的新建综合性医院设计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达9万m 2 的新建医疗建筑设计项目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及其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至 2014 年 3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4 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4 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5421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53.9644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医院
地 址: 福建省霞浦县松城街道617路391号 邮编: 355100
电 话: 0593- 8807106 传真: 0593- 8863156
联系人: 程 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2
电 话: 0591-38872252 38872069 传真: 0591-87525261
联系人: 张剑明、张孔龙
注明用途: 霞浦县医院新院二期医疗综合楼设计及勘察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