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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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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JY140009-02SG |
南京市建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建邺区南湖东路东段污水减排达标创建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建住建城【2014】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建邺区南湖东路东段污水减排达标创建工程 |
2、工程地点: 建邺区南湖东路、长虹路 |
3、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 其他 |
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城市水处理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建邺区南湖东路东段污水减排达标创建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 污水管道直径为De300. |
10、工程规模: 长度:0 m;宽度:0 m;造价:270 万元;日处理量:0 万吨。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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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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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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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30%—70%(抽取数值为30%、35%、40%、45%、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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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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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
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均采用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且下载招标文件。之后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5、本工程中标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
6、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与本次投标中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开标时,投标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原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投标人为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按时到场开标,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开标时提供农民工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或《结算凭证》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未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将收据或证明原件扫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至电子投标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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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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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3月17日9时29分到2014年3月24日9时29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南3号路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号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3731796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卫星、施光彬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01684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